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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政热点|高空抛物一时爽,判刑坐牢一直爽

更新时间:2020-04-14 03:49投诉/举报/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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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、热点概述
2019年11 月 29 日,一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。被告人蒋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该案系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的意见》发布以来,上海首起涉高空抛物刑事案件。
二、 热点预测
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”。一个 30 克的鸡蛋从 8 楼抛下,可能让人头皮破裂,一个铁钉从 10 楼坠下,可能会插入行人脑中,哪怕是一块西瓜皮、一个空易拉罐从 25 楼飞下,就可能致人死亡。
高空抛物导致的悲剧每每都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。高空抛物关乎社会公众头顶上的安全,不仅社会危害性极大,而且因为随意性很大往往很难被抓现行,导致违法成本极低,故而屡见不鲜屡禁不止。它就像一颗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定时炸弹,早已成为社会公害。
三、 干货解析
(一)以往相关处理做法根据 2010 年施行的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八十七条规定,在罪责无人认领时,最常用的处理方式是,受害人只能向落下物体的整栋楼住户,来分摊死、伤者的经济支出。
这一做法会有一定的效果,比如能逼出肇事者。但是也会出现,如果危害性不大、赔偿金额较小的时候,大家只想尽快让事情过去,“全楼背锅”也就认了。
更现实的情况是,就算法院判决全楼住户共同承担“连坐”责任,执行情况也不容乐观。这种分摊的方式,在民法上被称为“公平责任”,只能用于民事补偿,不适用刑事责任,它确实发挥了法律的社会救助和预防功能,但在实践中,被分摊责任的被告往往觉得委屈,受害者因得不到合理慰藉更是心意难平,最重要的是,真正的“抛物者”逍遥法外,从根本上难以杜绝高空抛物的行为。
(二)《意见》出台的意义
1.审判时可以发挥尺子的作用。符合什么样的标准,就按照什么样的处罚论处,从而,避免审判量刑上的差异甚至是不公。
2.依法公正稳妥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民事案件,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、规范作用,起到充分保护受害人,惩治肇事者的作用。
3.依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,推动其进一步加强管理、改进工作,更好发挥应有作用。
(三)执行可能预见问题即使颁布了《意见》,但在实践中仍有可能存在操作上的难点:
1.如何确定是高空拋物还是高空坠物。抛物、坠物的轨迹存在一定差异,但在缺少视频监控的情况下,对落地的物品是如果从高处到地面的过程以及轨迹是较难确定的。
2.如果找不到肇事者时,后续该如何确定相应的赔偿及追责。
四、面试拓展
国务院出台了《法律援助条例》,针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予以帮助,将农民工讨薪纳入,去年法律援助增加 10%,对此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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