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情描述:
为保证企业社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,防止危险废弃事故发生 ,河北地区各单位及企业于2016年1月15日之前向环保局提供以下文件及批复;
1.环境影响评价报告
2.排污许可技术报告
3.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需专家联合评审
4.初始排污权申请报告
联系人;孙女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