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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筹划减轻股东分红高个税压力

更新时间:2020-09-01 16:51投诉/举报/建议
信息来源: 个人
地点:深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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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描述:
在一家股份制企业里边,一般都会同时存在多个股东,根据自身持有的股份享受红利分配,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股东分红是一种固有权利,他们依法享有资产收益,那么股东分红需要缴税吗?

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是这样的,明确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,适用比例税率为百分之二十。不过,个人股东在上市企业获得的分红,可以减半征税,因此,股东分红是需要缴税的。


股东分红面临高个税
一般来说,企业的年度利润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,剩余利润可以根据分配给股东,个人股东在分红时是需要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的,也就是说,个人股东在拿到钱之前是缴纳了两道税的:一是25%的企业所得税,二是20%的个人所得税,也难怪到手的钱大幅缩水。

注意:
1.给法人股东分红不用再交企业所得税,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。(法人股东就是单位股东,是指以公司或集团(机构)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。)

2.对于自然人股东(个人股东)而言,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均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之内。将公司红利分给自然人股东,其实就是将资金从经营流向消费中去,把钱用作个人的用途,所以要依法缴纳交个人所得税。


举个例子
孙总是一家北京XV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,公司去年利润约为420万左右,缴纳了企业所得税105W,分红税63万。

综合看来,孙总想要从公司拿到钱,仅仅所得税就需要缴纳168万,所得税税负将近40%,是个很大的问题。

股东分红如何筹划?
个人独资企业(业务外包+利润转移):

股东可以在税收洼地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,转换业务模式,改变自身的收入方式,以公司对公司提供服务的形式,将业务收入到打到个人独资企业上,纳税上享受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,达到有效的降税目的。


筹划效果:
孙总在园区成立了一家信息科技中心,外包主体公司的部分业务(金额200万)到个人独资,双方签订服务合同,个人独资企业纳税享受核定征收。

个人经营所得税:200万/1.01*10%*20%-1.05万=2.91万

增值税:200万/1.01*1%=1.98万

附加税:1.98万*6%=0.12万

共计纳税:5万!

总结:
股东分红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能够完美的降低税负,高管、高薪自由职业者也同样可以,转变业务模式,轻松化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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